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64|回复: 0

耶稣成全律法(司布真)

[复制链接]

2844

主题

21

回帖

9941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9941
发表于 2020-8-16 00: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耶稣成全律法


司布真


我们的主耶稣宣称,他来不是为要废掉律法。他自己的话就是最有力的证明:“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使徒保罗论到福音时就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三31)福音是要坚固与护卫神的律法。



耶稣并不是要来改变律法,而是要来解释律法,而这正表明律法必定永存的事实,因为既要被废弃了,就不需要再解释了。这里有个跟仪式特别有关的一点,就是守安息日。我们的主不仅将其延伸扩大,并且指明犹太人不正确的观念。法利赛人甚至禁止人去做所当行的和施怜悯的事,如拔麦穗充饥、医治病人等。我们的主耶稣指出他们并不是按着神的心意,来禁止人去行这类的事。法利赛人曲解律法的意义,并且过度夸大、奉行外在的仪式,以致错失守安息日这条律法的精义。然而,敬虔的作为才是奉安息日为圣日所当行的。耶稣表明安息日的安息不是指不做事,他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约五17)。论到那些献祭时殷勤做工的祭司,他说:“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太十二5)。祭司执行圣职,同时是在律法之下。为了纠正这个普遍的误解,耶稣特意在安息日行了一些令人赞叹的神迹。尽管这样的作为严重地激怒了法利赛人,视他为律法的破坏者。但,他仍刻意如此行,为要让他们了解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安息日是为荣神益人所设立的日子。哦!愿众人能知道如何持守这安息日的属灵精神,停止一切奴隶般的工作和一切为己而作的工。出于信心的安息才是真正的安息日,属神的服事在安息日中才是最神圣的。但愿安息日是完全事奉神、行善事的日子!总结我们主的教导,就是那必要的工、慈善怜悯的工、敬虔的工都是安息日可行的事。耶稣解释了这一点和其他方面的律法,但他并没有改变神的命令,而仅仅除去那添加在其上、朽坏的传统。耶稣借着对律法的解释而肯定律法。耶稣并没有要废除律法,否则他就不需再加以阐明了。



主除了阐明律法外,他更进一步地指出律法的属灵本质,而这正是犹太人没有去遵守的。犹太人认为谋杀和杀人才是犯罪,但救主却指出,无故的生气就已违背了律法。冷言冷语、咒诅和任何的敌意与怨恨都是神诫命所禁止的。犹太人知道他们不会犯奸淫,但他们从未想过,心中的邪情私欲就已经违背了神的诫律,直到救主指明:“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8)耶稣指出,邪恶的思想就是罪;不洁净的幻想污染人的心;在至高者的眼中,肆无忌惮的愿望就是罪。耶稣的阐释肯定了他并没有要废除律法,而是美妙地展现律法无远弗届的主权和鉴察人心的特性。法利赛人以为,只要能够保守自己的手、脚和口唇,凡事就已经妥当了。但耶稣却指明,举凡思想、想像力、渴望、记忆、及所有的一切,都必须降伏在神的旨意之下,否则就没有成全律法。这是多么鉴察人心和令人谦卑的教义啊!



若主的律法深及人内心最隐秘处,我们有谁能自恃自己的本性来承受律法的审判呢?“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十九12)十诫深远的意义似乎为多数人所忽略。比方说,许多人在家里或住家周围并不留心健康的法则和公共卫生,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藐视了“不可杀人”(申五17)的这个诫命。因为这条诫命不允许我们做任何会伤害我们邻居健康、以至剥夺他们生命的事。许多致命的加工制品、通风不良的商店、过长工时的企业等,都违反了这个诫命。那么,是否还需要我提酗酒的问题呢?酗酒会导致生病并加速死亡,使得墓园提早挤满棺木。而在另一个诫命上也有相同的情形,许多人反覆哼诵着那些隐含猥亵的歌曲和故事,我多么盼望这样的情况不再如此普遍啊!难道他们不知道淫荡低俗的字眼、双关语及狡猾轻挑的暗喻,都违背了“不可奸淫”(申五18)的这条诫命吗?根据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教训,这些都违背了神的诫命。



哦!不要对我说,因为人不能完全守十诫,所以主耶稣就降低了律法的标准。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祂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祂的场”(路三17,太三12),“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祂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玛三2)希望我们不会大胆以为,因为我们这贫乏软弱的受造物无法守住神完全的律法,因此神就修订自己的律法,差派他的儿子来,好让我们遵行宽松的诫命。绝不会有如此的事。相反地,主耶稣基督显明律法与我们是多么地紧密关联,并且深及我们的内心。即便没有显露于外表的罪,但我们的内心都确实知罪。哦!律法的要求如此的高,是我所无法企及的。它无处不在、无可遁藏,它跟随我到我的卧榻上;无论我到何处,它都跟随我的脚踪、标记我的路径;它不会有任何时刻停止掌权,不再要求我顺服。哦!神啊!我无处不被定罪,因为无论何处,祢的律法都向我显明,我是如何偏离公义的道路,何等地亏缺了你的荣耀。怜悯祢的仆人吧!我要向福音飞奔,因为福音为我所成全的,是律法永远所不及的。



仰望基督成全律法

聆听祂的赦罪慈声

祂使奴隶成为儿子

祂使约束成为甘心



我们的主耶稣除了解释律法和指明律法的属灵特质外,同时也揭示了律法活泼的精义。因为有人问到:“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太二十二36)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37-40)换言之,他告诉我们:“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五14)律法的要旨与精髓都在其中了。若有人对我说:“你看,我们现在有两条诫命,而不是十条诫命,我们更宽松了。”持这样说法的人缺乏思考和一些经历。我认为耶稣对律法的解读丝毫没有变得更宽松,因为,这两条诫命总括了十条诫命的全部含义,而不是废去律法的任何一点或一画。十诫所难以遵行的,两条诫命也同样难以遵守,因为它们是律法的总纲和实体。若你全心爱神,你必定遵守第一条诫命,若你爱人如己,你必定遵守第二条诫命。若有任何人认为,爱的律法是为了人的堕落光景而在道德律上作出调整,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只能说,这样的调整并不比原本的律法更加地顺应我们。若真要区分这两者的困难度,十诫可能要比这两条诫命更易于遵行呢。若我们从字面的意义来看,这两条诫命是更为严格的,因为它们对付我们的心、思想和灵魂。这两条诫命表达了十诫所意指的一切。倘若我们忘了这点,而单从字面来理解,我认为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神和爱人如己,比只是不杀人、不偷窃、不做假见证要困难得多了。因此,基督根本没有废去或修改律法来迎合我们无助的景况,而是将律法放在极其崇高的完美中,如同它应该永远被留在那里一样。同时耶稣也指明律法的根基是何等地深厚、何等地崇高难以企及,何等广博无可限量。如同玛代、波斯的律法不可更改般,神的诫命也丝毫不能更改。然而,我们并不靠律法、而是靠其他的方法得蒙拯救。



主耶稣为了表明他从未有废去律法的意思,他自己终其一生、身体力行所有律法的诫命。耶稣自己的本性也完全契合于神的律法。律法既是他的本性,也是他生活的具体表现。因此,他能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46上)也能说:“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十五10下)。我不是说耶稣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遵守律法。我不会这么说,因他的心里从来没有不遵行神命令的想法。他是如此地完美纯洁,如此全然地与父神契合相交,以至他在凡事上都能行出父神的旨意。父神如此论到他:“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太十七5下),请告诉我,谁能指出基督在任何一处违背律法,或未能成全律法的呢?他的灵里从未有过不洁的思想或悖逆的欲望。他从没有做过任何令他懊悔或需要反悔的事,他也绝不会犯错。他在旷野三度受试探,仇敌甚至傲慢无礼地建议他去崇拜偶像,但耶稣立即胜过仇敌。这世界的王去到耶稣那里,却在他的里面一无所获。



我亲爱救主我的主

自祢道中我知己任

这律法显于祢生命

贯彻在祢的人性中



若律法过于严苛不可企及,基督就不会在他的生命中将其彰显出来了,而是像某些神学家所说的,在他所推行的温和律法中作我们的榜样而已。但是,他已经活出完全顺服于神圣诫命的生命,以此作为我们的领袖与榜样,他丝毫未曾减损这些诫命的宏伟庄严。我猜想,耶稣希望这会成为我们所言传的榜样。我们的主从未废去这崇高完美律法中的一点或一画。首先他说到:“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神啊,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诗四十7-8)。他彻底地证实了经上所记载的:“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他为了我们的缘故,生在律法之下,并且顺服以至完全。因此,现在“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罗十4)



我们再次看见,主显然并不是要来改变律法,因为他终其一生完全遵行律法后,却甘愿舍命来承受律法的刑罚。尽管他从未违反律法,却甘心乐意为我们忍受我们当受的刑罚,甚至,这也早记在经上:“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上);“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十三6)若律法所要求于我们的,是超过我们所当行的,那么主耶稣岂不是为那过于严苛的要求,付上超过所当受的刑罚吗?我十分地肯定,他并没有。律法只要求它那所当要求的,就是全然地顺服;律法追讨罪人当有的刑罚,那就是死亡,死在神的忿怒之下。因此,救主上了十架,在那里担当我们的罪,永远洗净我们的罪。在我们罪的重担下被压伤呼喊:“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二十六38上)。最后,当他已经担当一切:



神道成肉身担当一切

其力不多不少恰足够



他低下头说:“成了”(约十九30)。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借着死,为律法作了最强而有力的辩护。因为所有失丧在地狱的灵魂都违背了律法。他们所承受的,是他们那无济于事的悽惨苦境,他们的痛苦永无止境,他们永远无力偿还罪债。但他为他的百姓而生,为他们成全所有律法。他借着死,维护了神掌管道德律的尊荣,也成为耶稣本身满有怜悯的根源。当赐予律法者降伏在自己的律法之下;全能的主宰,自己承担律法的极至刑罚。那么,神的公义就被高举于荣耀的宝座之上,以至全世界必定会为之赞佩称奇。因此,若耶稣顺服律法,甚至到死的地步。显然地,他来当然不是要废去律法。若他不废除律法,那还有谁能如此行呢?若耶稣宣告,他来是要坚固律法,又有谁能够将它废去呢?



(选自《上帝主权的恩典——司布真恩典讲道集》,赵昕怡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转自 圣城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圣山网

GMT+8, 2024-4-27 08:59 , Processed in 0.07742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