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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直:论“中国文明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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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8 21: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出处:《文物》(京)2004年第01期 第73-82页
   本文为张光直先生夫人李卉女士在张光直遗物中发现,约写于1990年前后,经陈星灿先生整理。

   最近几年以来,“中国文明的起源”——或与此类似的题目——成为中国考古学、古史学界热烈讨论的一个论题。开这个风气之先的是1985年在北京出版的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的中文版(注: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原日文版,《中国文明の起源》,东京,日本放送出版协会,1984年。)。随着次年《光明日报》对辽宁牛河梁“女神庙”遗址发现的报道与这项发现将中国文明起源时代提早的评论,引起了近五年来中国考古学界、古史学界对什么是“文明”、中国最早的文明在何处起源以及中国文明到底是一元还是多元等等一系列老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文明起源”这个题目下参加讨论的学者很多,1987年可举安志敏(注:安志敏《试论文明的起源》,《考古》1987年第5期。)、陈星灿(注:陈星灿《文明诸因素的起源与文明时代》,《考古》1987年第5期。)和邹衡(注:邹衡《中国文明的诞生》,《文物》1987年第12期。)为例,1988年可举蔡凤书(注:蔡凤书《中华文明起源“新说”驳议》,《文史哲》1988年第4期。)、李先登(注:李先登《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若干问题》,《天津师大学报》1988年第2期。)和郑光(注:郑光《中国新石器时代与中国古代文明》,《华夏考古》1988年第2期。)为例。1989年相信在这个题目上的讨论还是接连不断的;《考古》第1期便有童恩正《与安志敏先生商榷》一文(注:童恩正《有关文明起源的几个问题》,《考古》1989年第1期。),安志敏回答的文章已准备近期刊出。
   我说这是老问题,因为虽然最近有热烈的讨论,“中国文明的起源”却并不是一个新的题目。在西方思想传入中国以前,中国文明的起源有开天辟地、三皇五帝这一套体系充分说明,是不成为一个学术上的论题的。但是西方学者很早以前便把中国文明起源当做一个值得讨论的题目。近代西方学者最早讨论这个问题的是英国伦敦大学的拉古别里(Terrien de Lacouperrie),他在1885年的一篇文章里主张中国民族的始祖黄帝是从巴比伦迁来的(注:"Introduction" to Ethnic History of the Shans,by A.R.Colquhoun.first published 1885,Reprinted 1985,Delhi:Manas,pp.xxi-iv,此说后详述于氏著 Western Origin of the Early Chinese Civilization.蒋智由《中国人种考》,上海广智书局,1906年,将氏说详细撮述。)。这类中国民族和它的文明西来说自拉氏之后继续主张者不乏其人(注:见林惠祥《中国民族史》,上海商务,1936年,上册,50~57页。)。到1920年代安特生在河南和甘肃发现史前时期的彩陶以后,安氏更指出中国史前彩陶与中亚、东欧史前彩陶之间的类似(注:J.G.Andersson."An early Chinese culture",Bull.Geol.Soc.of China 5 (1923).no.1.pp.1~68.),于是中国文明西来说更自考古资料获得支持。但是不久之后,中国考古学者在山东龙山城子崖和河南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产生了中国本土文化史前时代的遗物。这时若再说中国史前时代都是一片空白,连人和文化都是自西方输入的,便很难成立了。所以30年代到40年代的外国学者多采折衷的说法,即中国本土有人长期居住,但远在史前时代就受了西方文明的影响,而产生文化的进展。这种说法可以举两个例子。一个是日本的滨田耕作,在他1930年出版的名著《东亚文明の黎明》(注:东京刀江书院,1930年。)一书中,介绍了安特生根据彩陶而主张的西来说以后,作了如次的观察:
   “那么彩画陶器,或此时的中国文化,何由而发生?换言之,这种陶器或文化,是随从具有这种陶器、文化的人种从西方进来的呢?或者是仅仅其文化技术,受了西方的影响呢?这是当然要发生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发现者安特生氏早就立说,谓这大约是具有和生产彩画陶器的西方各地一样文化的原中国人(Proto-Chinese),当新石器时代从土耳其斯坦方面移动到中国西疆,入了甘肃而终于深入河南及其他各地,留下了那些陶器的。同是瑞典人语言学者高本汉,则谓中国人在产生这种彩画陶器文化以前,早已居住中土,制造了鬲式三代陶器;至于彩陶文化和它的民族,是后来从西方流人的。……我将安特生和高本汉两说比较,反而觉得高本汉说较善。依我的意思,中国人至少在新石器时代,已经住在中土,及其末期,乃有彩画陶器的文化,随同新人种侵进来。”(注:译文根据张我军译《东亚文明之黎明》,《辅仁学志》(1930年),2号,34~35页。)
   滨田氏进一步相信殷墟时代在中国发达极盛的青铜文化,也是由西方输入的。“铜或青铜的使用……至少在旧大陆,是发生于西方亚细亚的一个中心,传播到各地的。……关于铜和青铜的知识,就说是从西方传到中国,也是大可以有的事。”(注:译文根据张我军译《东亚文明之黎明》,《辅仁学志》(1930年),2号,39页。)换言之,中国文明史上在当时的考古学上最显要的两个元素,即彩陶与青铜,都是从西方传来的,而我们可以由此来解释中国文明的起源。
   第二位持这类见解的外国学者的例子是美国的毕士博。他在1939年发表的《东亚文明的开始》(注:"Beginnings of civilization in Eastern Asia".原载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39.重印于 Antiquity xiv (1940),301~316.)一文中,叙述了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与黑陶文化以及文明时代的殷周。但在他检讨了中国文明的各项特质以后,发现它们都是外来的:彩陶、青铜器、大麦、战车、文字、牛、羊、马、鸡、水牛、小米、大米、高粱等等,他说不是来自近东便是来自印度。他的结论:“文明最早出现于近东,在那里若干动物被驯养,若干作物被栽培;也是在那里各种基本的发明被创造,城市生活产生。这些成就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能好几千年。在东亚我们发现当时情形纯然不同。上述文化特质中有许多在这里也有出现,但它们都出现得晚得多,并且表现一个比较进步的发展阶段,没有任何证据能说明它们是在这里独立发生的,而在若干例子中我们可以找到它们自西方起源的确凿证据……因此,后来在东亚建立起来的文明,其起源与基本类型必须归因于从古代近东来的文化传播所致的刺激。”(注:"Beginnings of civilization in Eastern Asia".原载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39.重印于 Antiquity xiv (1940),pp.315~316。)
   到50年代以前对中国文明起源的讨论大致便停留在这种水平上:中国文明包含哪些元素,这些元素是土生土长的还是从外面来的,由对这些问题的答案而在“中国文明起源”这个问题上下个断语。有人(如毕士博)说中国文明重要的因素都是外来的,反过来有的学者便争论中国文明若干成分实际上是本地起源的。李济在一篇讨论中国上古史的文章中,批评毕士博的说法,指出中国古代文明中至少有三件物事是确确凿凿土生土长的,即骨卜、蚕丝与殷代的装饰艺术。“这三件,外国人讨论东方文化时,只管可以不提,却不能不承认是远东独立发展的东西。”(注:李济《中国上古史之重建工作及其问题》,《民主评论》五卷四期,1954年,89页。)这种土著与外来成分的拉锯战,一直持续到70年代。主张土著成分占优势,因而中国文明基本上是土生土长的,甚至是东方文明的摇篮,到了何炳棣《东方之摇篮》一书到了高潮(注:Ping-ti Ho,The Cradle of the East.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the University
   at Chicago Press.1975.)。
   到了50年代以后,随着全国考古工作的进展与大量史前与历史时代早期遗物的出土,“中国文化起源”这个论题也就逐渐趋于复杂化。在过去资料稀少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全中国当作一个单位来讨论,把不同时期的文化排列起来,就可以展示中国文化发展的过程。在全国各地出土物增多,而且利用碳素十四方法断代把全国各地文化发展历史初步了解以后,我们发现中国古代考古文化是不止一个系统的,于是在7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考古学上便开始了对所谓“区系类型”这个概念的探索。在1981年第5期的《文物》上,苏秉琦和殷玮璋建议把全国考古学文化进行区、系、类型的详细划分,并且指出中国古代文化至少可以分为六个不同的区域来讨论:(1)陕豫晋邻境地区;(2)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3)湖北和邻近地区;(4)长江下游地区;(5)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6)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注:苏秉琦、殷玮璋《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第5期。)。在中国文明起源这一课题上,这种区、系、类型的划分是有基本上的重要性的,因为“这六个地区都曾起到民族文化大熔炉的作用”,也就是说,“很多地点考古文化面貌上反映的我国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渊源的连续性”,这也就是说中国文明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注:苏秉琦《建国以来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史学史研究》1981年第4期。收入《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
   中国文明起源的多元性,本来不是一个新颖的说法。民族史学者林惠祥在30年代讨论中华民族的起源时早就指出“中国文化盖以上古时华夏系之文化为基本要素,此种文化依次与其他文化接触而吸收之,吸收以后经一番错综混合而归于融化。”这些为华夏系所吸收的其他文化,林氏列举有黎苗文化、东夷文化、荆蛮文化、百越文化、山狄文化、氐羌文化等(注:林惠祥《中国文化之起源及发达》,《东方杂志》34卷七号,1937年,177~194页。)。
   发掘和研究殷墟文化的李济也早指出“殷虚文化来源的复杂”:(1)一部分的文化显然受过西方的影响,同时带着浓厚的地方色彩,如文字、一部分的农业及陶业;(2)一部分完全是在中国至少是东亚创始并发展的,如骨卜、龟卜、蚕丝业及一部分的陶业与雕刻的技术;(3)一部分来自南亚,如水牛、稻米及一部分艺术。“殷商文化只是把这些成分调和起来,加了一个强有力的表现。”(注:李济《殷虚铜器五种及其相关之问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一种,《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上,1933年,104页。)这个看法在李先生的《中国文明的开始》(1957年)一书中又再一次被强调:“商代的文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它代表许多文化源流的融合。”(注:李济 The Beginning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57.p.37.)这种多元的说法,如今可以说是为中国史前文化区系类型的分析结果得到考古材料的支持了,但是新的材料又引起了新的论题,或可以说是使旧的论题复杂化了。根据上引安志敏、邹衡、蔡凤书、李先登等最近的看法,要说中国文明的“起源”,就一定要找到符合文明条件的最早的考古文化,亦即二里头或夏商周三代的中原文化,因此中国文化起源问题,在这些位学者看来,与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区系类型的分析是两码子事。
   中国文明起源这个课题是研究中国文明史、中国考古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但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是一定会随着中国考古材料的增加与研究而有日进的。现在考古材料已积累到一种程度,使得这个问题分析起来头绪相当纷繁。下面将这些头绪初步梳理一下,试求指出讨论这个问题所需考虑的一些重要因素。

   一 “文明”的定义应自史料内部辨认

   讲中国文明的起源,第一步的工作自然是说清楚什么是文明,什么是中国文明,这样我们才能谈到它的起源问题。最近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有一部分是集中在“文明”这两个字的定义上的;例如有人说红山文化有玉器、有女神庙,证明中国文明可以追溯到五千年以前的辽河流域;也有人说红山文化还没有发展到文明阶段,还不具备文明的条件,所以讲中国“文明”的起源还谈不到红山文化(注:安志敏《试论文明的起源》,《考古》1987年第5期。)。
   给文明下定义至少有两条入手途径。第一条是先决定文明这个概念之下包括什么具体的成分,然后再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中找寻这些成分在哪一个段落中出现。如果找到,便知道文明在中国是在什么时候、哪一个阶段出现的。这样即使不能解决文明的起源问题,至少可以知道从何处何时来出发从事这个问题的研讨。先决定这个概念所包括的成分,一般是自社会科学通论的著作中去采取的:在中国一般采自所谓经典著作,即公认为真理的著作,如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注:杨东蒪、张粟原译本,上海商务,1935年。)。这本书把人类社会进化史分为三个大段,即野蛮(Savagery又译为蒙昧)、半开化(barbarism,或译为野蛮)和文明(Civilization)。每一个阶段都有很精确详细的定义;摩尔根氏对“文明”的定义是:“这一时代,如前所述,以声音字母之使用以及文字记录之制作而开始。”自摩尔根以后,把“文明”的定义加以扩充和定规化的企图是很多的。最近讨论中国文明起源的学者也采取这种界说的方式,把“文明”的内容规定清楚,然后到考古资料中去寻找。如邹衡分析“文明”的标志是:文字、铸造和使用青铜器、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从龙山文化到二里头文化已经发生了质变。例如二里头文化中成组宫殿群建筑的出现和都城的形成、青铜器中礼乐兵器的产生、文字的发明等等。这些又都是商周文明所共有的。龙山文化中没有这些因素,说明当时尚未跨入中国古代文明的门槛;二里头文化有了这些因素,说明已同商周文明直接挂钩。这样,我们就在考古材料中找到了中国文明的源头,这就是二里头文化即夏文明。”(注:邹衡《中国文明的诞生》,《文物》1987年第12期。)李先登的看法也与这相同,他也“认为中国古代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标志是文字、青铜礼器与城市”(注:李先登《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若干问题》,《天津师大学报》1988年第2期。)。
   另外一个给文明下定义的途径是从个别区域具体史料与具体史实的分期出发。上面所说的先将“文明”的内容列举出来的方式,需要做这样一个假定,就是在每一个区域史里面,如果有文明这个阶段出现,就一定有这些成分的出现,但这个假定从实际上说是不能成立的,就用中国文明的三个必要成分来说吧:文字、青铜器和城市是不是所有的“文明”都有的成分呢?中国有,两河流域有,但中美的古代文明没有青铜器,南美的古代文明没有文字。是不是这样说来中美与南美古代文化史上都没有“文明”这一个阶段呢?取这样的观点便是说,在人类社会文明演进史上,有的地区(尤其是先经过研究的地区)比较重要,它的成分便应当做文明定义的标准。因为如果不是如此,如果用中美、南美的文化史当做文明界说的标准,那么中国与两河流域的发展便不尽合它们的标准,岂不是反过来表明中国与两河流域的文化史中没有文明这一个阶段吗?我相信我们不妨将每个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史个别看待,检讨它的发展过程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有几次飞跃性或质变性的变化,然后根据这个历史本身内部所呈现的变化把它分为若干阶段或时期。这里面发展程度较高的一个阶段或时期也许便相当于我们观念中所谓“文明”。但这是要在比较了许多地区的发展分期以后才能决定的。我们分析了全世界许多地区的文化社会史以后,把它们发达程度最高的一段来比较综合。如果它们之间有许多基本上的类似性,也许我们可以达到一个真正有普遍性、有世界性的“文明”的新的定义。
   从这种观点看中国文明起源问题,我们很客观地要采取第二种途径,即先将中国古代文化社会史作一番客观的分析,看看应该分成哪些阶段,再看看到哪一个阶段我们可以谈到“文明”的出现。这样做法所获得的结果也许和走第一条途径所获得的结果是相同的,但这样做法所得到的“文明”阶段是客观产生的,不代表先入为主的成见。
   目前中国史前史到古代史这一段连续性的考古史料只有在黄河中游河南、山西、陕西一带比较完整,我们不妨把这一地区的文化社会演进史发展过程的分析做一个例子。这个地区从物质文化(主要是陶器)的变化上看可以排成下面这样一个文化序列(注:K.C.Chang.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 (4th edition,1986).);
   1.以裴李岗、老官台等遗址为代表的较早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约7000~5000 B.C.)
   2.仰韶文化(约5000~3000 B.C.)
   3.龙山文化(约3000~2200 B.C.)
   4.二里头文化(约2200~1500 B.C.)
   5.殷商二里冈和殷墟期文化(约1500~1100 B.C.)
   殷商以后西周东周以来的历史时代文化先抛开不提,只就上列五种史前与历史时代初期考古文化来看,它们在文化社会演进史上代表着什么样的发展?如上所说,考古学上文化的序列是根据物质文化所显示的变迁而排列的。固然我们相信文化的变化是全面的,也就是说物质文化上的变化可能是与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变化互相联系的,但是我们更要进一步把这些政治、经济、社会上的变化从考古材料里揭发出来。作这种揭发工作,需要较丰富的考古材料与以此为目的的彻底分析研究。中原考古虽已有较长的历史,这段序列中仍有许多缺环。我们且就(1)生产工具,(2)手工业分工,(3)金属技术,(4)财富分配,(5)建筑规模,(6)防御性城墙,(7)战争与制度性的暴力,(8)祭祀法器性的美术品,(9)文字,这九项现象作为标准来看一看它们在中原考古文化序列中的出现情况(表一):
   表一
  
   上面这张表是很不完全的,有许多处还表现着考古学工作的缺环。其中二里头文化发现较晚,工作也较少,夯土城墙的痕迹还不显著,也没有发现文字。但整个看来,这五段考古学的文化从社会演变史来看很清楚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代表两次质变的门槛:
   1.从裴李岗、老官台文化到仰韶文化的阶段:一般来看,是自给自足的农村生产阶段,手工业没有专业化,金属工业缺如或小规模,没有显著的战争或经常使用暴力的证据,在财富分配上没有显著的分化或阶级分化,没有真正的文字。
   2.以龙山文化为代表的阶段:由于以聚落形态的研究为目标的大规模考古调查在中原尚未广泛进行,我们对于龙山时代聚落与聚落之间的从属、联合关系了解还不清楚。但中原社会到了龙山时代显然发生了重要的内部变化。夯土城墙的建造与战争和人牲遗迹的发现都指向一个用于戈、有甲兵的新的社会秩序。陶寺的墓地表现了尖锐分化了的阶级,并且表现了上属阶级与礼乐的密切联系。手工业分化的专业中有从事骨卜的与制作祭祀陶器的活动,但至今还没有宫殿建筑、青铜礼器与文字的发现。我相信青铜礼器与文字的萌芽可能都在龙山时期,但在目前的资料上看来,龙山与下一个阶段的二里头文化之间是有一道很深的鸿沟的。
   3.从二里头文化到殷商文化的阶段:这是有宫殿建筑、大规模战争、殉人、用人牲与铸造青铜礼器的阶段。二里头文化中虽然还没有文字发现,但它的宫殿建筑与青铜礼器表示它与殷商近,与龙山远。
   我们将这三个社会演进史的阶段叫什么名称?甲、乙、丙也可以,“部落”、“酋邦”、“国家”也可以。如果用“文明”一词,它应当是自第二个阶段起还是自第三个阶段起?如果说阶级社会便是文明社会,龙山时代至少可以说是初级的文明社会,而二里头、殷商文化可以说是高级的文明社会。很清楚,这是术语上的问题。从实质上讲,在中国文明起源的程序上说,这三个阶段是都不可少的。
   不论以第二个阶段为“文明”还是以第三个阶段为“文明”,这都只是中原地区的历史现象。中国其他地区的史前史与历史时代早期文化也需同样的分析、分段,各地区可能各有它自己的文明阶段。各地区的文明阶段是不是一样的?把它们比较了以后能不能在中间划上等号或把它们合并起来归纳成一个“中国”文明起源阶段?这些都是要在分析研究以后才能答复的问题。

   二 从所谓系统论看“中国文明”起源的一元与多元

   谈中国文明起源的问题,第一步是决定“文明”该如何界说,下一步便要决定什么是“中国”文明。最近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上,这是若干争辩的焦点,但这个焦点并没有明显地揭露出来。争辩的一方采取所谓“满天星斗”的看法,主张中国文明的起源是多元的,因为上述新石器时代六个区域文化都是中国文明的祖先(注:苏秉琦、殷玮璋《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第5期;苏秉琦《建国以来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史学史研究》1981年第4期。收入《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争辩的另一方则以文字、青铜器与城市为界说文明的标志,指出中国境内最早达到这种标志的是中原的二里头文化,所以中国文明的起源还是自中原开始的(注:安志敏《试论文明的起源》,《考古》1987年第5期、邹衡《中国文明的诞生》,《文物》1987年第12期、李先登《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若干问题》,《天津师大学报》1988年第2期、蔡凤书《中华文明起源“新说”驳议》,《文史哲》1988年第4期。),这项争辩的两方都有考古文化的根据,但他们的意见分歧,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中国文明”实际上不是一回事。前者用广义的界说,相当于“中华民族”的文明,在时代上是连续性的;后者用狭义的界说,以最早的文明相当中国文明,亦即把华夏文明当做最早的中国文明的代表。
   可以把它叫做“中国文明”的文化在考古材料中如何辨认?在什么时代可以开始辨认出来?这是中国考古学上的一个关键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所以困难,是因为“中国”这个名词的界说也像“文明”一样有两个不同的途径:一是先决定它该有些什么内容,再到考古资料中去辨认;二是在考古资料中去看文化分类的趋势,然后在所分的诸文化中寻找中国文明的祖型。我觉得在最近对中国文明起源的争议中,对“中国”文明的界说问题,不论是从哪个途径出发,讨论都嫌不够。
   五六十年代中国考古工作集中在中原地区,到了70年代以后,地方考古工作,尤其是长江流域与内蒙古和辽宁,有了较大的进展,再加上大量碳十四分析所得年代数据,使我们对中原以外早期文化的认识有了很大的增进。以今天的眼光看中国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加以分析,至少可以得到两项初步的结论。第一项是中国境内有好几个新石器时代文化,各自独立发生发展;第二项结论是这些个文化在发展途径中在地理空间中扩张而彼此发生接触,产生交流互动关系。由于这第二项现象,中国范围内所包括的许多地区文化彼此之间构成一个大的文化系统,而各个个别文化都不能把它孤立看待。换言之,中原文化虽然目前在年代上有优先地位,它的发展并不是孤岛式的,而必须作为较大的文化系统的一部分来加以分析和讨论。金观涛和刘青峰在讨论寻求使用比较新颖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来研究中国历史的时候,就提出来参考使用“系统论”的建议:
   “系统论、控制论是20世纪以通讯、自动化和计算机为特色的科学技术革命的产物,它们不把事物看作相互孤立的因果系列和可以分割处理的机械模式,为研究错综复杂的事物提供了某些具体的理论和方法。在强调整体研究的时候,系统论、控制论还特别指出:局部特点相加之和并不等于整体特征,而必须把它们始终作为整个系统的相互依存的组成部分来加以研究。”(注: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8页。)
   金、刘二氏指出要使用这种理论模式研究中国社会,“要理解一个系统,特别是像社会这样的复杂的大系统的整体特征,就必须剖析这个系统的结构和作用机制,也就是分析大系统是由哪些子系统组成,这些子系统之间又是怎样相互作用、相互调节的。”(注: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11页。)研究一个社会如此,研究一个大的文化体系也是如此。具体地说,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各区域文化彼此独立、各自发展的时候,每个文化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可是到了它们彼此接触交流、互相影响的时候,这些区域文化便形成许多子系统,而它们共同组成的大的文化体系便形成一个主系统。
   中国史前文化的系统论不是社会科学理论的套用,而是根据扎实的考古材料所建立起来的文化历史。在早期农业文化的基础上,到了公元前五千年前左右,中国境内可以辨别出来的区域性农业文化有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山东半岛的大汶口文化与辽河流域的新乐文化;在南方有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长江下游的马家浜文化、河姆渡文化及东南海岸的大坌坑文化。这只是根据现有考古材料能够辨认出来的文化,将来这张单子一定能够扩张,尤其是华南部分。这些文化彼此之间虽有相似之处,很显然的它们是各有来源各有特色的区域性的文化。过了1000年以后,即到了公元前4000年左右,这些文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彼此之间发生了连锁关系:
   “到了公元前四千年前左右,华北和华南这些各有特色的文化开始显露出来一种互相连锁的、程序的、不可动摇的证据,而这个程序在华北在这以后一千年内,在华南在这以后一千五百年之内继续深化。各个区域文化向外伸展而互相接触,在文化上互相交流,而且表现了持久而且重要的交流关系的具体的、逐渐增加的证据。这个交互作用的程序无疑的在数千年之前便已开始,但是到了公元前四千年前它在考古记录中的表现才显得清楚而且强烈。这些表现可以从两部分来叙述:即华北诸文化之间的交互作用的表现和华北、华南文化之间的表现。
   “在华北之内,相互的关系在仰韶、大汶口、红山和土珠山(长山列岛)各类型之间开展。到了公元前四千年前,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已经大致形成,而仰韶与大汶口之间的陆上交往必由这个空隙的变究终于消失所促进。整组的大汶口陶器在河南数处遗址中发现,最西达到了偃师,而且典型的大汶口器形(如背壶、袋形足的鬶、镂孔足的豆和高足杯)见于豫西类型的仰韶器组。仰韶对大汶口陶器尤其彩陶的影响也很显著。仰韶和大汶口所共有的石器、骨器和陶器类型的单子是很长的,而两者之间的互相作用、互相影响是不容否认的。
   “辽河中上游和大凌河谷的红山和辽东半岛南端的土珠山无疑是属于同一个运行轨道之内的,都具有细石器和篦印纹平底陶器这类北方的特征。土珠山和大汶口经由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之间的列岛而相接触,如山东蓬莱以北长岛县的北庄遗址的考古遗存所示,在这里篦印纹陶器和大汶口类型伴存出现。至于红山和仰韶,它们在河北北部以及北京地区彼此之间有直接的接触。在红山文化最初发现的中国考古学的早期阶段,因为它有绘黑彩的红陶,考古学者很快地作出它是仰韶文化在北方的一个分支的结论。现在我们对这个文化本身了解比较深刻,一般的看法是以为红山文化是辽河河谷本身的发展,也许是在新乐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但是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它接受了外面的影响,包括仰韶的影响。‘如红顶碗式的陶钵,与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陶钵相似,彩陶中的平行线纹、平行斜线组成的三角形纹也与后岗类型的同类彩陶相似。有凸饰的圆腹罐,和半坡遗址的有凸饰的尖底罐也类似。’
   “华北的大汶口文化与长江流域和东海岸文化连锁关系的连锁证据就是所谓‘龙山形成期’的成形;龙山形成期在第四个千纪的中叶在华北和长江流域出现,然后沿着东海岸直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一直到第三个千纪的中叶。龙山形成期这个概念是最初在1959年作为贯穿若干区域文化序列的空间性的整合工具而提出来的,用来说明整个中国东海岸在一段连续的时期之中的许多石器和陶器特征与类型上的相似之处。为了解释龙山形成期的迅速而且广泛的扩张,在提出这个概念的当时觉得把它当作从一个核心区域,即华北的中原地区,汾、渭、黄三河的交汇地带放射出来的文化扩展是合理的解释。作这种解释的基础是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在中原有一串完整的系列,而在东部和东南海岸当时没有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发展系列,因此在东部与东南海岸地区的与中原类似的文化想必是自中原较早的文化传布而来的。可是到今天这个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在好几个区域中今天也已经有了完整的或近乎完整的发展系列了。因此‘龙山形成期的大扩张’这个观念不能再来作为解释龙山形成期的理论基础。但如西谚所云,我们切不可把婴儿与洗婴儿的水一起倒掉,因为婴儿——即龙山形成期——是真存在的。
   “沿着史前时代交互往来的路线在几个区域文化之间移动,我们不妨自大汶口开始。沿着海岸平原向南我们可以走入马家浜文化的领域,从这里我们有两条路线可走:向南穿过杭州湾到河姆渡的领域及其更南到东南海岸,在这里稍后我们可以接触到福建的昙石山与溪头文化和台湾的凤鼻头文化。另一条路是自马家浜转向西而沿长江向上流走。在这条路上我们先碰到安徽的薛家岗文化,然后在江西又碰到跑马岭文化(或称山背文化)。从这里我们可以再向上游走到湖北的大溪和屈家岭文化,或沿赣江转向南方走入粤北和石峡文化。在这些个区域的已知的文化和遗址不都是完全同时的,但它们所代表的文化传统都是彼此平行的,只是多半都还没有为考古学所揭露。一般而言,在年代学上看,北方稍早(公元前第四千纪)而南方稍晚(公元前第三千纪早期),但这可能只是由于资料不全所产生的幻象,而且至少所有的区域之间都有重叠现象。
   “沿着东海岸和长江流域作这个贯穿各个考古文化区的假想中的旅行,我们会看到我们所遇到的史前居民在物质文化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磨制石斧、石锛、石刀和许多骨、角、蚌器在这些区域中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固然在一般的形式上来说它们在所有的相当的文化中都有。可是特别令人注意的类似点——考古学上所谓共同水平的标志——可见于陶器的形制和装饰上面。这中间最令人信服的是我所谓的龙山形成期的诊断特征,即有镂孔的高低不一的圈足的豆与三足的鼎形烹饪器。这两种器形不但在龙山形成期遗址出现,而且数量众多。此外还有若干其他的相似点,有的比较一般性,有的很为特殊。在一篇谈论山背文化的文章里,彭适凡举证说明这个在赣江流域占据战略位置的江西文化曾经作为与东边(长江下游)、西边(长江中游)和南边(广东)文化接触交流关系的枢纽。他绘制了一张分布遍及所谈这些区域的若干陶器、石器类型的比较表。虽然他用做比较的文化都是公元前第三个千纪的,这个表所显示的陶器水平期是有长久历史的。
   “如上所述,不论是华南还是华北我们都可以提出一个假说,就是自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开始,有土著起源和自己特色的几个区域性的文化互相连锁形成一个更大的文化相互作用圈(sphere of interaction)。……这个在公元前四千年前开始形成,范围北自辽河流域,南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东自海岸,西至甘肃、青海、四川的相互作用圈,我们应当如何指称?我们也可以选一个完全中立的名词而称之为x,可是我们也不妨便径称之为中国相互作用圈或中国以前相互作用圈——因为这个史前的圈子形成了历史期间的中国的地理核心,而且在这圈内所有的区域文化都在秦汉帝国所统一的中国历史文明的形成之上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注:K.C.Chang.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 (4th edition,1986).237-242页。)
   上面引了一大段已经发表过的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为了节省篇幅,因为繁琐的考古资料(作为这种讨论的资料基础)可以省略不引了。从这段讨论来看,这个史前的“中国相互作用圈”便是历史时代的“中国”的地理区域的基础,而圈中所有的区域文化都是历史时代中国文明的源头。所以论“中国文明”起源,作“中国文明”定义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这中国大系统的整个范围。中原文化只是这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有它自己的历史,也有它作为大系统中一部分的历史,即影响其他文化与接受其他文化影响的历史。其他地区文化也有同样的历史。谈中国文明的一元与多元,我建议不妨从这个角度来看。

   三 中国文明形成的动力问题

   讨论“中国文明的起源”的另外一个大的课题便是它如何形成的?从“文明”以前到文明阶段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现在的问题便是这发展的动力。在过去主张中国文明是外来的时候,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但现在既然没有人再作这种主张了,问题的解决便复杂化了。
   上文说到在界说文明的时候,我们是在历史发展的程序中辨认以重要成分出现为标志的发展阶段的,这些重要成分包括文字、青铜器与城市,甚至包括阶级社会与国家的政府形式。但列举这些成分或它们个别的发展历史并不等于说明文明产生的动力。文明是一个社会在具有这些成分时在物质上或精神上的一种质量的表现,而它的关键是在于财富的积累、集中与炫示。谈文明的动力便是谈一个社会积累、集中与炫示它的财富的方式与特征,也便是谈它的各种成分(如文字、青铜器、城市等)在财富积累、集中与炫示上所扮演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
   中国古代社会中的财富包括哪些项目?在指认中国古代财富上很重要的一段文字是《左传》定公四年记述周公分封子弟时赐给他们带到封邑去的财富都包含些什么内容: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
   “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醜类,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固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
   “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筏、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以圃器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
   “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这段文字所列举诸项都是周初开国时所必具的本钱,包括:(1)土地(“土田陪敦”,即《诗·鲁·颂·閟宫》中的土田附庸);(2)开垦、耕种土地以及从事手工业的劳动力(“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怀姓九宗”);(3)各种的“艺术品”,或有象征意义,或是礼仪法器。土地作为财富,主要依赖由土地所生产的农产品与兽肉。卜辞中卜“受年”的例子“多达数百片”(注: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东京汲古书社,1958年,496页。);卜辞中又屡见王田猎卜辞,即王率臣卒外出猎鹿等野兽,最多一次猎获三百四十八只(注: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东京汲古书社,1958年,503页。),可见田猎收获也构成殷王室一项重要的经济收入。除此以外,上引《左传》这一段话没有列入的还有殷周金文中常见的王或其他贵族赏赐臣下的“贝”。殷墟妇好墓中埋葬的财宝除了各种金玉以外,还有近七千枚海贝(注:《殷墟妇好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220页。)。综上所述古代财富项目主要的可以列举如下:
   1.土地
   2.食物(农作物、兽肉)
   3.劳动力(农业与手工业)
   4.贝
   5.作为象征物及法器的艺术品
   这些财富是如何积累和集中的?要详细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彻底分析中国古代社会中的经济行为,我们在这里只能指出若干有关的现象,试求解释造成这些现象的因素。财富的增加,不外表现生产力的增加,而生产力的增加,不外基于两种因素,即生产技术的进步或劳动力的增加与劳动效率的增进。从仰韶文化到龙山文化到三代文明,如上文所述,有一步一步的质的跃进。这每一步的跃进,在考古学的记录上,是伴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呢?还是伴随着劳动力的增加与劳动效率的增进呢?还是伴随着两者呢?
   从上面文化九项因素进展历史表来看,从前一个阶段到后一个阶段的跃进,并不伴随着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的质的进步。考古遗物中的生产工具,如锄、铲、镰刀、掘棍、石环等等,都是石、骨制作的。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原料上,从仰韶到龙山到三代,都没有基本的变化。考古学上在东周以前也没有大规模水利建设或农业灌溉的证据。
   从仰韶到龙山到三代,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跃进,在考古学上的表现是阶级分化、战争、防御工事、宫殿建筑、殉人与人牲等政治权力集中的表现。换言之,中国考古学上所表现的文明动力是政治与财富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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