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7-8)
<;P>任何犯罪又不悔改的人,在末後的審判時會被丟到希臘原文為「gehenna」的地方,中文通常譯為地獄(太五22)或硫磺火湖(啟廿一8),這是第二次的死。
<;P>十四、「肉體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KJV直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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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十五、「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
<;P>這句話是針對在基督裡的基督徒說的(羅八1)。保羅在此乃是警告:若一個基督徒順從肉體,犯了如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所提到的罪行,他就會失去救恩而死亡!
<;P>十六、「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
<;P>十七、「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持續守著的,就沒有神;持續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約貳9;原文直譯)
<;P>沒有父神和耶穌等於沒有永生。當一個基督徒不守基督的教訓、又不悔改就會失去救恩。
<;P>十八、「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六十九28)
<;P>這是句關於猶大的預言,你可以拿這個經文與使徒行傳一章20節比較,就可以看出來。這句經文證明猶大曾經有得救,名字曾經寫在生命冊上。猶大曾是耶穌知己的朋友(詩四十一9),他曾被揀選為一個真正的使徒(太十1-2),曾經被耶穌差遣出去傳道、叫人悔改、趕鬼和治好病人(可六12-13)。後來,他因為出賣耶穌而失去使徒的職分和他的救恩(可十四21)。這些經文證明:若一個「使徒」犯罪而不悔改,他仍然會失去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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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十九、「在所殺的人中,殺了米甸的五王,……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民卅一8)
<;P>巴蘭曾是個真正的先知(民廿二6),但他犯了貪錢的罪,又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民廿二12),又在耶和華沒有吩咐之下,擅自哂妙A言的恩賜(申廿三5)。後來,因為他沒有悔改,於是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以色列人用刀把巴蘭殺了。根據新約的猶大書11-13節,巴蘭死後就下到地獄裡墨黑的幽暗地。這些經文證明:在神眼中,貪錢和擅自預言都是必死的罪!舊約是如此,新約更是如此!若一個「先知」犯罪而不悔改,他仍然會失去救恩而下地獄!
<;P>二十、「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來確認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是堅定不移的。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和失去救恩;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0-11;史壯聖經原文字典直譯)
<;P>彼得後書一章3-11節告訴我們:若我們在重生後,有信心、德行、知識、敬虔、愛弟兄等等,我們就不會失去救恩。此經文中「失腳」的希臘原文是「ptahyo」,意思是失敗和失去救恩(根據史壯聖經原文字典編號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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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美國曾有位聖經註解家叫做法尼斯.達克牧師(Finis Dake),他擁有聖靈所賜的超自然記憶恩賜,會一字不漏地背整本聖經。他是靈恩派中非常受尊敬的解經家,他平生花了十萬個小時讀經。法尼斯.達克曾列出118個經文根據,證明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絕對會失去救恩!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 TEXT-ALIGN: justify">而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可以說是福音派教會中最受尊敬的聖經註解家。他註解了聖經的每一句經文,連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都推薦他的註解。馬太.亨利說:「連世上最屬靈的基督徒都必須保守自己的心,不故意犯罪。若他被誘惑犯罪,他就必須悔改,否則就會失去救恩。」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針對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聖經註解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對所有犯罪又不悔改的人而言,天國會向他關門。雖然聖經說不要自欺,但是還是有些人喜歡自我欺騙,以為神與他們一樣。他們以為自己可以活在罪中,而死去的時候仍然是個基督徒。他們以為活得像魔鬼的兒女,還可以與神的兒女一起上天堂。這種說法是一種噁心的欺騙!」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All unrighteousness is sin; and all reigning sin, nay, every actual sin committed deliberately, and not repented of, shuts out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Men are very much inclined to flatter themselves that God is such a one as themselves, and that they may live in sin and yet die in Christ, may lead the life of the devil's children and yet go to heaven with the children of God. But this is all a gross cheat." - Matthew Henry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 TEXT-ALIGN: justify">還有,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和全世界最有名的解經家如:Adam Clarke/Joseph Thayer/John Darby/Charles Hodge等都如此警告。
<;P>今天,有人列出一些反駁的經文說:「基督徒犯罪又不悔改沒關係,還是可以上天堂。」這種說法是斷章取義,害人下地獄的毒藥。說這種話的人,他們不想要離棄罪惡,卻仍想要救恩的好處。
<;P>以下將正確解釋四個被斷章取義的經文:
<;P>一、羅馬書八章38-39節
<;P>有些人會曲解羅馬書八章38-39節說:「無論是死或生、或天使,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犯罪又不悔改的人還是有永生。」
<;P>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P>「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8-39)
<;P>這裡的重點是在說:沒有任何事情或受造之物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但是這裡完全沒有提到救恩或是永生。
<;P>聖經說:「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1-2)這句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罪一定會使我們與神隔絕!
<;P>然而,就是因為神的愛,在祂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因此祂責備犯罪的基督徒,要他們悔改,否則到審判的日子來到,就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聖經說:
<;P>「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啟三19)
<;P>「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
<;P>二、約翰福音六章37節
<;P>有些人會曲解約翰福音六章37節說:「神說,祂總不丟棄信耶穌的人。所以犯罪又不悔改的人還是可以上天堂。」
<;P>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P>「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P>請注意,這段經文的前後文是在講如何信耶穌和得永生(約六35-48);不是在講信耶穌的人可以犯罪、又不悔改、又持守永生。別忘記聖經說:「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代上廿八9)
<;P>因此,約翰福音六章37節中,耶穌的意思是:到我這裡來尋求永生的,我總不會不要他、拒絕他。另外,對於那些「尋求祂又遭患難」的基督徒,神也應許總不丟棄他們。聖經說:
<;P>「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四8-9)
<;P>「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十三5-6)
<;P>請記住,基督徒在重生後仍然保有自由意志,他仍然可能「被誘惑離棄真道,去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魔鬼的道理」(提前四1);或者他也有可能犯淫亂、拜偶像或說謊,而啟示錄廿一章8節說:犯這些罪又不悔改的人,就會被丟到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別忘記,啟示錄是約翰寫給亞細亞七個教會的,是寫給基督徒的。
<;P>聖經說:「你們總要省察自己的信仰是否是真的,也要自己察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林後十三5;新生命譯本聖經)
<;P>三、哥林多前書五章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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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些人會曲解哥林多前書五章1-5節說:「對於犯淫亂的基督徒,只要讓撒但敗壞他的肉體,靈魂仍然可以得救,聖經沒有說一定要悔改。」
<;P>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P>「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1, 5)
<;P>乍看之下,好像保羅是在說:這個犯淫亂的人即使持續敗壞下去,還是可以得救。但讓我提醒你:保羅在林前六章9-10節說:「不義和淫亂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再者,神親口說:「淫亂的,會被丟到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所以,保羅的意思不可能是在說:犯淫亂又不悔改的人仍可以得救。
<;P>那麼,「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是什麼意思呢?其實,保羅的目的乃是要教會的會友把這個人趕出去(林前五2),並停止為他陡妫?米屇Ч韥頂?乃?娜怏w。而「敗壞」是來自希臘原文「olethros」,意思是「使染瘟疫、使受災禍」。換句話說,保羅希望這個人在被撒但攻擊之後,會謙卑地悔改,如此他才不會失去救恩。
<;P>※這個犯淫亂的人後來有悔改嗎?
<;P>「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自責。……我雖然從前寫信(哥林多前書)給你們,卻不是為那得罪人的(指那個犯淫亂的兒子),也不是為那受人得罪的(指他的父親)。乃要在神面前把我們顧念你們的熱心表明出來。」(林後七10-12;KJV直譯)
<;P>「Wherefore, though I wrote unto you, I did it not for his causethat had done the wrong, nor for his cause that suffered wrong, but that our care foryouin the sightof God might appear untoyou.」(2 Corinthians 7:12;KJV)
<;P>以上的經文告訴我們:那個犯淫亂的兒子後來有依著神的意思憂愁而真悔改,以致得救。而哥林多後書二章4-7節又再次證明他後來有憂愁和悔改:
<;P>「我先前心裏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指哥林多前書),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彀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P>保羅說:「主的僕人要善於教導……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二24-26)
<;P>四、約翰福音十章27-2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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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些人會曲解約翰福音十章27-28節說:「耶穌賜人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神手裏把他們奪去,所以犯罪又不悔改還是不會滅亡。」
<;P>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P>「我的羊聽從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7-28;史壯聖經原文字典)
<;P>請注意,「聽從」和「跟從」這二個動詞在希臘原文中都是現在式。也就是說,耶穌的意思是:持續聽從和跟從祂的羊,才會有永生,才會永不滅亡。
<;P>而基督徒在重生後仍然保有自由意志,他仍然有可能「被誘惑離棄真道,去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魔鬼的道理」(提前四1);或者他也有可能犯淫亂、拜偶像或說謊,而啟示錄廿一章8節說:犯這些罪又不悔改的人,就會被丟到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別忘記,啟示錄是約翰寫給亞細亞七個教會的,是寫給基督徒的。
<;P>要知道,神自己保有權利可以拔出犯罪又不悔改的百姓,因為祂是聖潔的,祂無法容忍罪惡;神也有權利可以從生命冊上塗抹犯罪又不悔改的百姓。
<;P>「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連根拔起(pluck them up by the roots),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代下七19-20;KJV直譯)
<;P>你必須明白,根據申命記卅二章18節和出埃及記卅二章33節,以色列的人曾經是得救的人,他們的名字曾經被寫在耶和華的生命冊上。但後來,他們犯了罪,為自己做了金像,於是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卅二33)
<;P>耶穌親口說:「要悔改……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3-5)
<;P>結論
<;P>想想看,若一個法官容忍自己的百姓一再犯法,他不僅沒有要求他們悔改,還免了他們應得的懲罰,或一直幫他們付鉅額罰款;這樣的人一定會被唾棄為不公義、不公平的法官。然而,聖經說:「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神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林前十三6)。所以,公義和公平的神絕不會溺愛自己的百姓,此外還會要求犯罪的人一定要悔改。
<;P>要知道,神對罪的容忍度是零!聖經說:那召我們的神是聖潔的,是忌邪的;祂要求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5;申四24)。因此,神不可能容忍重生後的基督徒無法無天,持續犯罪又不悔改。
<;P>我們需要仔細地讀聖經,避免斷章取義。要知道,所有錯誤的教導和異端都是從斷章取義經文開始的。若你曾經錯誤地告訴人「基督徒犯罪又不悔改沒關係,反正都可以上天堂」;此刻你需要向神徹底悔改,否則你自己也有禍了。
<;P>在啟示錄三章,一開始耶穌就對撒狄教會的使者(也就是牧者)說:「要悔改…凡(從罪中)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3-5)
<;P class=MsoNormal style="BACKGROUND: white; MARGIN: 0cm 0cm 0pt;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7pt; LINE-HEIGHT: 18pt">這句話是寫給「撒狄教會的牧者」。換句話說,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將會失去救恩,因為耶穌會把他們的名字從生命冊上塗抹掉。
<;P class=MsoNormal style="BACKGROUND: white; MARGIN: 0cm 0cm 0pt;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7pt; LINE-HEIGHT: 18pt">請注意,若有任何人(包含牧者)刪去以上的預言說:「犯罪又不悔改的人不會失去救恩」,那麼,若他不悔改,他的名字也會被神從生命冊上刪去。因為聖經說:
<;P class=1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廿二19)
<;P class=1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
<;P class=1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pt">http://tw.myblog.yahoo.com/johns ... 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