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发表于 2020-6-20 14:37:50

马丁·路德:论教会



  马丁路德  



    我们在第七条里曾说,教会乃是众信徒和圣徒的聚合。这个观点引起了反对派强烈的反对。他们长篇大论地谈到,恶人并不曾从教会中分离出去,并引证,施洗者约翰把教会比喻成打谷场上麦子与糠的堆积。他们又说,基督将教会比做打鱼的网,里面有好坏两种鱼。

    古语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无论我方说话多么小心,仍不免被曲解讹传。我们写此条款的目的就是要澄清我们的观点:我们既个否认恶人和伪善者并没有从教会中分离,也不否认由恶人或是伪善者所行圣礼的效力。所以,对于反对派的诽谤,我们无需做长篇自卫。这篇文章足以证明我们的观点。我们承认,在现实生活中,有恶人和伪善者掺杂在教会中,按照教会外在的联合记号成为教会的会众。这记号就是圣道、圣礼和认罪解罪礼,尤其是他们未被驱除时。圣礼若由恶人执行时,仍不失其效力。我们可以坦然参加恶人举行的圣礼。圣保罗预言敌基督者必“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就是说,这些人会混入教会里掌权。

    但是,教会并不是一种外表和礼仪的团体联合,如一些政府、公民组织似的,而主要是人心里信仰和圣灵的联合。教会有外表的记号让人能够辨认,就是纯正福音的教训,圣礼的运作与基督的福音相和谐。还有,惟独教会被称为基督的身体,基督用他的灵更新、管理教会,使之为圣,正如圣保罗作证说:“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圣保罗所指的是真正的教会全体。如是,那些没有基督的灵在他们身体里运行的,就不是基督的真正肢体。反对派也承认恶人是教会死的肢体,我们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同意我们所讲的教会里活肢体的叙述。

    我们未曾讲述任何的新道理。圣保罗用同样的方式描述教会,在《以弗所书》中,他说:“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他又加上外表的记号--圣道和圣礼,说:“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我们几乎照原字句在奥斯堡信条里重复了这段话。《使徒信经》也是如此教导我们:有一圣公教会。恶人当然不是,更不能代表圣教会。而且“圣徒团契”就是解释了教会的真正意义--信徒圣徒的聚合,分享同一福音里的教训,并由同一圣灵更新、管理他们的心,使他们分辨为圣。

  我们讲明这个道理。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我们也看到了威胁教会的危险:有无数的恶人从内部压迫着教会。但是《使徒信经》教导我们:虽然教会有恶人的存在,又有恶人的压迫,但是教会必然存在。不仅如此,基督还将他所应许的恩赐给她——那些恩赐就是罪的赦免,听允祷告和关于圣灵的恩赐。《信经》指示我们:教会是圣公、普世的教会,免得我们认为教会是有些国家、民众外在的政府。教会是由分散在全世界的这样一些人组成:他们同意福音,相信同一位基督,同一位圣灵,同一圣礼,并不在乎他们是否有着相同的属人的传统。教令注释说:“从广义上讲,教会包含虔敬者与伪善者,”然而伪善者只是在名义上,而非在事实上是教会的一部分。圣教父们在许多地方都是这样说的。例如,圣耶柔米说过:“恶人和伪善者,不能被称为基督教会的一部分,也不能说他们是基督的子民。”

    因此,虽然伪善者和恶人与真教会外表的圣礼相连,但是我们要为教会本身下一个定义:教会的实质是指基督活着的肢体。是什么使我们成为教会的肢体与活肢体呢?若我们只定义教会的外在含义,则包括善恶两种,那么,人就不能了解基督之国——教会的真正含义,即基督对人心之义和圣灵的恩赐,反而认为教会不过是一些宗教仪式的外在遵守。若是这样,教会和《旧约》民众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圣保罗曾明确指出这两者的区别:教会是属灵的人民,成为神的真子民,并不藉着国籍或礼仪,乃是藉着信靠神,并由圣灵重生。《旧约》里的民众,在未来基督的应许之外,还许给他们属身体、物质的幸福和政治上的许诺。即使他们中间的恶人,也被成为神的子民,因为神将他们从其他的民族里分辨出来,并用外表制度、法则限制他们。但是,神从来未曾喜悦过那些恶人。现在,福音不只带有恩赐的影子,而是显示了永远福乐的本身,就是圣灵和使我们在神面前为义之义。

    按照福音,只有那些接受圣灵应许的人才是真子民。此外,教会是基督的国度,与魔鬼的国度对立。而且,恶人是服在魔鬼的权柄之下,是魔鬼国度的肢体。如圣保罗所讲的魔鬼“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正如法利赛人一般。基督对他们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于是,正确地说,教会是基督的真国度,是真基督徒的集合。恶人被魔鬼管辖,是魔鬼的俘虏,并不被基督的灵管理。

    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讨论这明显的事实呢?基督的真教会与魔鬼的国度既然有区别,其结果便是恶人属于魔鬼的国度,故此他们不是教会。虽然这道理在理论上属实,但是,在今日生活里,基督之国尚未真正显示出来,他们仍然混在教会里,还有的掌着权能。然而,基督之国尚未临到的事实,不能成为恶人作为基督之国的理由。因为因着基督的灵真活过来的人的集合,才是教会的真意。基督的比喻也正是此意。他说:“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他说,“田地就是世界”而非教会。施洗者约翰谈到全犹太国,并指出,真教会必与其分离。这些经文明确抨击了反对派的观点,因此它指出:真正属灵的人们将来必与属世的分离。基督也谈到教会的外表形象,说到神的国好像罗网,又如十个童女。基督是在教导我们说,真教会是隐藏在恶人之下的,这并不使忠心的人跌倒;又使我们能够明白,即使恶人讲授圣道,施行圣礼,也是有效力的。同时基督又指明:就算恶人参加教会外表仪式,他们仍非基督的真国度和真肢体,因为他们是属魔鬼的。

    我们并不梦想教会成为柏拉图式的理想国,像有人随口诽谤我们的。但是,我们教导,教会的真实属性是由分散在全世界的真信徒和义人组成。她的记号是关于纯正福音就宣教和圣礼的正确施行。这样的教会被称为“真理的柱石”,因为她保守了福音的纯正性。圣保罗称之为“根基”的就是关于神的真知识和对于基督的信心。当然,在真教会中有许多软弱的人,他们用必毁灭的草木(指无益的意见),在这根基上建造易坏的房屋。但是,因为他们意不在于推翻这根基,所以他们的过错蒙赦免,得改正。圣教父们又谈到:有时,这些人在根基上建造无用的东西.但是他们的信仰并未隐藏被推翻。然而,反对派的因行为称义,因爱得赦免,不是软弱而是异端,因为他们有意除去基督--教会的根基,这是我们不能忍受的。

    正如教会有应许有圣灵一样,她必接受不虔敬的假教师和豺狼的试探。但是,教会总是具有圣灵的。即使豺狼、假教师在教会横行一时,他们不是基督的真国。鲁蜡(Lyra)作证说:“教会的组成不是由人的权柄或地位决定,更何况王子、罗马教皇和很多人已经背弃信仰。教会是由那些内心含有真知识、真信仰,以及认识真理、福音的人所组成。”我们的意见与鲁蜡的不是不谋而合吗?

    或许反对派心目中的教会是这样的:她外表为全世界无上之君主政体,罗马教皇在其中拥有无上权柄.无人能疑问或责难。教皇既能设立信条、废止信经、创立礼拜的新形式,又能随心所欲地立废律法,无论是神圣的,依照教规的,或是属公民的。皇帝和君主从教皇处领取统治权,又相信是受了基督的命令,因为天父如何将万事交给基督,现在就应该转交给教皇,再转交给皇帝、君主。教皇须是全世界、国家和一切公私事物之主。在俗世和灵魂世界,教皇有充分权柄把持属世、属灵两把刀剑。事实上,这是教皇国度之定义,不是基督教会之定义;不仅教典学者会同意我们的观点,而且《但以理书》也证明了我们对教皇国度的指责是正确的。

    我们从未有如此的关于教会的定义;即使有,事实证明了此定义的失败。然而,即使有许多在罗马教皇包庇下而写的关于属世方面的放肆与邪恶之著作,却从未有人因此而受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教皇派指控我们,因为我们宣讲基督的福音,即信靠基督,我们就获得了罪的赦免,并不藉着教皇发明的假虔敬。还有,我们为教会下的定义,是藉着基督、众先知和使徒的说法而定的,在他们的说法中从未提到所谓的教皇国度。我方反对将真教会的权柄交给教皇。例如,基督为真理之基石,教皇如何能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呢!又如,说教皇无错误的观点岂不是更可笑吗?他们其中有多少人真正关心福音呢?很多教皇甚至讥笑宗教,认为人之应从理性,其他的都是神话,如诗人笔下的悲剧一般。

    因此,按照《圣经》,我们坚持,教会真正的意义是圣徒的聚合,就是那些真正相信基督之福音,又有圣灵在心中的信徒们。还有,我们同意,在真实的生活中,有许多伪善者和恶人混入教会,享有教会外表之记号,做了信徒,有的还在教会任职。当圣礼由这些人执行时,圣礼的实际效力并不受影响。因为他们在行圣礼时,并不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基督的位格。如基督所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当他们提供基督的话或圣礼时,他们代表基督。基督这样教导我们,使我们不因此而跌倒。

    关于此论题,我们在奥斯堡信条中已经讲得够清楚了。我们在信条里,反对多纳徒派(Donatists)和威克里夫派(Wycliffites)的观点,因为他们认为从恶人处领受圣礼就是犯罪。我们在信条中所下的定义,是足以维护教会之真意的定义。因为教会,本是基督的身体。显然,恶人是属魔鬼之国的肢体,是魔鬼的俘虏。这一切比正午之光更清楚,反对派若继续曲解这道,我们愿意更详细地解答。

  反对派否定第七条款的一部分,因为我们说:“基督教会的真正合一,就是按纯正之道传扬福音,按圣道举行圣礼,这便足够了。并不需要各处遵守由人制定的同样之礼仪或传统。”反对派将“特别仪式”和“普世仪式”分开。他们说,若我们指前者,他们便赞同;若我们指后者,他们就不赞成。这倒把我们说糊涂了。我们谈到属灵的真合一,没有这属灵的合一,内心就不能有信和义。我们说,为要得这属灵的合一,并不需要属人的相同的传统和仪式,无论是特殊的或是普世的。因为信的义,不是与某种传统连接的义,像律法的义与摩西的礼仪连接着,而是内心之义--心之苏醒,又真又活之义。属人的传统,无论普世的或特别的,对这给予生命的义,都是不能提供什么的,而且,它们也不是圣灵的源泉,因此就提供不了像贞节、忍耐、敬畏神、爱邻居的美德和爱的动力。

  我方确实是有重要的理由呈此条款,因为有许多明显的关于传统的荒谬意见在教会里盛行。一些人认为遵守属人传统是赚得义的必需条件。后来,它们又争辩如何在多种仪式中获得一些通用传统,好像遵守这些礼仪是真正敬拜神,而内心的义和敬拜是不需要似的。教会之间因不同的传统而互相否定、排斥,不知真相的人则以为不守礼节便不能在神面前有内心之义。如许多经院学究们对此就有极其愚蠢的论证。

  事实上,正如昼夜长短的不一并不影响时光的流逝,我们相信即使我们因维护和平免生是非之故希望各教会遵守普世仪式,教会的真正合一并不受人所设立的各种礼仪的损害。由于希望维护普世教会的和平,我们教会自愿遵守各种礼拜仪式、主日和其他的重要节日。怀着极其感恩的心,我们施行着有益处的古代条例,特别是那些能使无学识、少经验的人得教育的训练。但是,这篇文章的实质并不在于讨论这些训练和条例,而是在于探求事情的本源:在神面前称义是否因着遵守属人的传统和普世教会的统一敬拜方式。这才是此问题争论的焦点。这个核心问题解决了,教会真正合一的问题也就不解自明了。我方认为,人是可以在神面前称义.且成为神的儿女,即使他不遵守在别处流行的属人传统。例如,德国式的教会服装样式,并不是使人称义的必需条件;人称义,是因着信靠基督,是神的恩典;基督的教会是不受这些限制的。

    圣保罗曾明白地教导这些事:“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他又说:“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模’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毫无功效。”。他的意思是说:人心里的义是一种属灵的事,使人心苏醒。很明显,人的传统既不能使人心苏醒,也不是圣灵的工作(像爱邻居、贞节等),更不受神用来使人心相信的媒体(如神所设立的圣道和圣礼)。其实,人的传统就是不关乎人心的习俗“必在用时而亡”。所以,它们必定不是人在神面前称为义的必需。圣保罗也讲述了同样的道理:“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我们无需引证更多的经文,因为《圣经》明白地记着此道理。而且,在本信条后半部分,我们又收集了许多证据。不仅如此,我们还要重提并详细讨论焦点问题,就是属人的传统是否是在神面前称义的必须的敬拜行动。

    反对派说,普世教会之传统是必须遵守的,因为这些传统据说是由使徒们传下来的。何等虔诚的人啊!他们愿意遵守使徒们的礼仪,却不遵守使徒们传下来的道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使徒们自己对这些礼仪的解释:使徒们不要我们相信藉着这些礼仪称义,也不要我们相信这些礼仪是在神面前称为义之必需。他们不愿使人的良心因这些重担而不安,而受煎熬,更不愿信徒们将对节日、食物的遵守看做是对神所做的义事或罪行。圣保罗甚至将属人的传统、意见称为“魔鬼的道理”。为了要弄明白使徒们的意思,我们不仅要看他们的榜样,而且要读懂他们的著作。他们之所以遵守一定的日期,并不是要凭此称义,而是要使人知道聚会的时间。当他们聚会的时候,确实是施行了一定的礼仪和课程,是为了使礼拜有条不紊地进行。通常,人们遵守旧约时的礼仪,就是使徒们从福音历史中学习来的。如复活节和五旬节等,使这些榜样和教训能够作为重大事件被后世纪念。若这些事真为称义所必需,为什么后来的主教们将它们做了许多改动呢?若真是属神的神圣权柄,难道人们擅自进行改动是合法的吗?

  在尼西亚会议以前,复活节的日期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是在这一日庆祝,有的地方是那一日庆祝,但是,这个区别对信仰无损。后来,我们基督徒的复活节的日期,逐渐安排得与犹太人的逾越节不同。使徒们曾要求他们的教会和从犹太教改教过来的弟兄们按犹太日期墨守逾越节;所以在尼西亚会议之后,某些地区仍有使用犹太日期庆祝复活节的习俗。说实在话,使徒们并不在意信徒们是否正确计算了复活节的准确日期。这件事记载在依匹法纽(Epiphanius)的著作中,“不要斤斤计较,你们受过割礼的兄弟怎样过节,就随着他们的时间过吧。即使他们在计算日期上有错误,也不用让这些事成为你们的烦恼。”据说,此话指的就是使徒们关于复活节的命令。从这话里,敏锐的读者就很容易地判断出,使徒们是欲矫正人们墨守规定日期的愚昧习俗。因为使徒们是要告诉我们,即使在计算上有误,也不会因此而影响信仰。

  在东方有人坚持,因为使徒曾有命令,所以基督徒应与犹太人同守逾越节。依匹法纽在反驳他们时说:“此命令是好的,它不包含任何与信仰和教规相反的事情。”之后,他又批评了这类人对使徒命令断章取义的了解。他的解释和我们的一样,因为使徒们无意指定过复活节的日期,为了能与由犹太教改教过来的兄弟们和睦相处,就效仿他们的习俗。使徒们智慧地勉励人们既不要毁灭福音的自由,也不要增添虚伪无益的仪式以重压良心。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从中可以看出节日、习俗的不同与信仰之合—无损。但是,为什么要讨论这些问题呢?倘若我们的反对派无视神圣命令,而把遵守食物、日期、服装等物看成在神面前称义所必需,他们便是完全误解了信仰和神之国的义。但是,请看反对派是怎样的宗教人物吧!他们一方面强调为了教会之合一应该要求礼仪之合一,同时却擅自改变圣餐礼,违反基督之命令。若连属人的制度都不能改,他们为什么竟敢改变属基督而非人的神圣晚餐呢?我们在以后的条款中还要讨论圣餐礼的使用问题。

    反对派赞成我们的第八条款。该条款中,我们承认,伪善者和恶人已经混入教会,圣礼可能会由这些人举行,但是,圣礼的功效不减。因为圣礼代表基督,而非执行者。“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我们要警惕邪恶的教士,因为他们不是基督的工人,而是敌基督者。基督曾亲自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圣保罗也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还有,基督曾使用比喻警告、教导维持教会的真合一。当祭司或教师因个人品行而得罪我们,不应激起分裂;我们反而应视挑起门派之争者为煽动者。我们也不能否认祭司保有财产和其他的所有物的权力,因为这本是一项公民制度。基督徒应合法合理地使用此种制度,正如合法使用空气、阳光、食物和水一般。正如宇宙是属神的、由神保存一般,真正仁慈宽厚的政府和法令也是属神的,由神保守护卫,以对抗魔鬼的侵扰。

  (选自《路德文选》,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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