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发表于 2020-6-20 10:49:23

家庭文化基督化—圣经家庭伦理与中国传统的冲突之一

家庭文化基督化—圣经家庭伦理与中国传统的冲突之一

文化基督化的使命不仅包括企业文化基督化,还包括家庭文化基督化。中国基督徒如何把基督信仰在自己婚姻家庭中彻底化、切实实践出来,实际上是一个很不容易的课题,因为中国人传统的家庭观念与基督教家庭观念是有差异甚至是冲突的。例如关于父母在婚姻中的地位,传统观念以“孝”为核心,父母关系重于夫妻关系;而基督教婚姻观强调“两人离开父母结为一体”,夫妻关系重于父母关系。很多中国基督徒,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而没有把信仰落实到自己的家庭关系中、没有处理好父母与夫妻的关系,导致众多的家庭悲剧出现,这类案例并不鲜见。如何对这些案例进行辅导也是婚姻辅导者面对的重大课题。
有个笑话说有人针对男人们提问:“如果你的母亲和妻子同时掉进河里,只能救一个人,你先救谁?”很多中国男人思考后回答:“当然先救母亲”,问其原因,回答是:“孝敬母亲是第一位的”。更有人回答:“母亲只有一个,而妻子可以再娶!”(有点象当年把妻子比喻成每天换的袜子的皇帝刘邦)。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先救妻子,母亲叫父亲来救”。虽然是笑话,但从中看出了中国传统与基督教家庭观念的冲突,也就是在家庭关系优先次序中,中国传统中父母关系是第一位的,相反,基督教观念中夫妻关系是第一位的。
《圣经:创世记2:24》“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基督教婚姻观念中夫妻关系永远是第一位的,圣经中也讲孝敬父母(出20:12),并作为十诫之一来对待。但对父母的关系要摆在夫妻关系之后,我们说夫妻关系第一位,不是要否定孝敬父母,而是一个优先次序问题。在家庭人伦中,夫妻关系是第一位的,不容其他关系的优先和侵占,这个原则既然出自神的话,就是一个永恒的准则,谁如果违背、颠倒了这个次序,那就是违背了上帝的教训,会有惨痛的后果。
以前我所在的一间教会,曾经发生过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情:这是一对多年的基督徒夫妻m与n,由于在专业上很杰出,所以他们生活条件非常好。但丈夫m把原在老家的父母接到家中居住,时间长达数年。实际上m的父母是老干部,在老家过得不错,不是很有必要长期居住。而且m在对待妻子与父母的关系上,一直偏向父母。家中出现问题,就责怪妻子;父母与妻子发生矛盾,一边倒倾向父母。妻子n是个贤惠的姐妹,还掌管我们教会的财务,在家中一直顺服丈夫。突然有一段时间,妻子n不来教会了。问丈夫m,说是失踪好多天了,正在找人。于是我们全教会一起开始找姐妹n,过了2月,她发短信给我妻子,自己在家中一直忍气吞声,丈夫和他父母联合压制她,她毫无盼望,必须离家出走,再也不过这样的生活了。这是她唯一与我们的联系,她离家出走达一年半时间,等她出现后就与丈夫离婚了。整个教会为这个事情痛心,但教会的教牧长老们,也为各自没有尽到自己的辅导责任而抱歉和反省。
为了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我们应该在事前如何行动呢?
首先我们应该在教会中多宣教基督教婚姻家庭观念中的优先次序问题,将基督信仰彻底化在家庭中,摒弃传统谬误,将圣经真理应用在婚姻家庭中。教牧应该召开类似的专题讲道、讲座或交流会、辅导会。先从观念上给当事人以更新和矫正为最佳。其次,要跟夫妻二人先单个后双方进行深入的交通,了解他们的情感和困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也要有些实际行动,通过具体安排,用优先次序原则归正家庭关系。
家庭观念更新的重点还在《圣经》,要告诉会众,虽然我们是基督徒了,但由于世界文化的影响,我们在很多观念上可能还是儒教徒、佛教徒。而《马可福音10:7-8》中写到:“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二人要如一,合而为一,可见夫妻关系是人伦中最亲密的关系,其他任何关系都是无法比拟的。《圣经》中特别强调了婚姻的前提是:“离开父母”。这与儒家的所谓:“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差别很大。离开父母,就是夫妻不再依赖父母,在情感上、决策上、经济上、居住上等等方面实现自己的独立。离开父母,就是父母不必成为你的有盟约的伴侣,不能成为夫妻关系中同等地位的第三者。
儒家传统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但已结婚的丈夫如果还以父母之命是从,就是在情感理智上依赖父母,不仅冷落和歧视了妻子,也从而否定了自己是家中的头的主权,这样的局面不仅会导致妻子无所适从、不知道顺服谁,而且使妻子受到压制,长期积累就会形成上文的悲剧。而若妻子以父母之命是从,也就是在情感理智上依赖父母,否定丈夫家中的头的主权,对丈夫不顺服,导致家庭出现众多问题。
夫妻二人只能从配偶上寻求伴侣需要的满足,如果从第三者寻求满足,无论是父母还是孩子,必然产生问题。在亨利·克劳德与约翰·汤森德所著的《为婚姻立界限》一书(p.162)中写到:“许多事物在争夺着你的爱,千万别理所当然地以为新婚的浓情爱意会永不止息。外力会介入、稀释你们的关系,主耶稣说:“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婚姻要持久,需要好几种界限……为了保守婚姻关系中的重要资产,也须与外面的世界立界限,因为婚姻的进展深受这些数不清的外界事物所影响……婚姻就像两个人的专属俱乐部,与他人无关。这也是为什么在婚誓中常有“排除其他所有的”这一句话;婚姻应该是个人心灵的庇护所,第三方闯入只会带来威胁感。”
如果我们的家庭中,丈夫偏袒父母,而妻子经常向自己母亲诉苦、作为情感的依归,那么这样的婚姻实际上没有立下界限,长久发展下去,两个人的心就不在对方身上,不仅没有爱的存在,而且家庭就会陷在崩溃的边缘。
在《为婚姻立界限》一书(p.164)写到:“一方将心从配偶身上转移到外界,此举不仅带来痛苦,更是不公平,违背了神旨意中要我们发展的婚姻关系——更深更亲的神秘合一。三角关系背叛了夫妻间的信任,折损彼此的连合。”
除上面的案例外,因没有处理好父母关系而导致的家庭问题比比皆是。我亲戚朋友中,有好几对就因为如此原因离婚。婆婆嫌弃媳妇,经常在儿子前说闲话,最终使儿子与妻子离婚;妻子经常回娘家,不顾丈夫,导致丈夫在外面有外遇,等妻子从娘家赶回来时,一切已经晚了;还有一妻子为照顾其父母,赶到国外,没想到在国外时间一久,情感发生变化,而且其父母也劝其在国外另寻觅佳偶,结果一对鸳鸯就这样被拆散了。这些真实发生在我周围的事情,让我们感到观念的更新何等重要,中国传统的“父母至上”的观念是何等的不适合现代家庭;而基督教的家庭观念中“离开父母、结为一体”的真理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除更新观念外,婚姻辅导人员要与夫妻双方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了解其对父母的态度,对受压制一方的情感要先感同身受,然后从同情心出发找出问题的症结。也要使夫妻双方进行充分的、每天的沟通,双方阐明在对待父母关系上的看法,换位思考配偶是否在这种关系下有压力,这个压力如何解决?一定要安排夫妻单独约会的时间,撇开父母和孩子,单独交流。如果是基督徒,一定要叫他们同心合一的祷告,“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传4: 12) 上帝、丈夫、妻子只有这三股绳子在一起,家庭才能是稳定的,除上帝之外的任何第三者的出现,都会破坏夫妻美好的相爱关系。
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后,要采取一些具体行动。首先两人要彻底独立,在经济上、居住上不能依赖父母,其次可让久居的父母暂时离开这个家庭一段时间,让经常回父母家的配偶暂时不要去父母家,让因照顾父母而离家的配偶尽快回家,这样的措施,可以使夫妻有大量独处的时间,感情就会抛开第三者的干扰,越来越稳固。等夫妻关系稳固了,建立了正常的、相互单单委身的关系后,不时叫父母来住住也是可以的。如果二人知道夫妻关系高于父母关系,并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出来,那么与父母同住也是完全可以的。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教导工作,可以“亡羊补牢”,弥补夫妻因为没有摆正父母关系所产生的问题。父母关系对夫妻的影响,这个问题在西方不怎么突出,但在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这个问题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很多家庭悲剧从这里产生。只有《圣经》上的真理才能使传统中国人得到自由,摆脱束缚,尝到爱的甜蜜;也只有遵从了基督信仰关于家庭中各关系的优先次序,才能有个美满、幸福、坚固、各自委身的真正以爱为根基的美好家庭。但愿所有夫妻及其他们的父母,都能从耶稣基督里得到生命和观念的彻底更新,得到平安、喜乐与祝福。
作者曼德:著有《新职业观》《天职》《信仰与经济》,中国羊文化首倡者,天职精神培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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