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组织、信徒及其活动的开展是否威胁(君主或民族)国家主权,是否支持或参与到主权代表者意图推动的政治进程及共同体建造事业,即“宗教安全”问题,早在17—18世纪欧洲就成为宗教(组织)与国家(政府)关系的焦点。当时的英美共和主义理论家就担心“统治权外另有统治权或国中有国”(imperium
in
imperio),害怕所有的宗教组织尤其是罗马天主教成为共和主义主权的首要竞争对手。为了保障宗教自由同时实现主权国家的安全,当时美国应用一般法人法废除特许赋予教会法人资格的做法,但限制了教会法人持有土地和收入等财产的数额。